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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企业发展研究报告综述
发布时间:2015-01-07 浏览次数:3891次
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调研组

    2010年5月,受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委托,中国种子协会在申报骨干企业的种子企业中开展了中国种业发展研究调研活动,共收到55个企业的发展研究报告。据统计:55个企业共有员工人数为15125人,平均为275人;共有资产总额为1685785万元,平均为30650.64万元;2009年共销售种子280761万公斤,平均为5104万公斤;2009年种子经营额共为1372095万元,平均为24947万元。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这些报告进行了分析研究,形成了这篇综述。

    一、   主要经验

    (一)提高种子质量靠多措并举

    种子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也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和种子企业本身的利益,是种子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许多企业非常重视种子质量问题,多措并举,狠抓制种源头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种子质量追溯制度。

    1、抓源头。就是从种子制种基地和制种生产过程控制抓起,把住种子质量关。三北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北种业”)在种子生产过程中,每年都针对种子繁育员举行种子质量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保质意识和技术。在种子繁育的关键时期,如花检、抽雄等,质检部成立质量检查小组,分赴全国制种基地监督检查种子的生产保质情况。对发现的不合格制种或者存在质量隐患的基地,都要登记在案,并提出由复检直至报废的处理意见。质检部要对符合标准的种子进行登记、封样保存,封样袋上标注种子各项指标、检验员代号、发往地区等相关信息;一旦走向市场的种子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同时对该批种子检验人员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公司在种子收购、入库、出库时都设有严格的质量检验措施,建立检验制度和质量预警制度。

    2、抓关键。就是抓关键技术环节,通过关键环节的控制,提高种子质量。在两系制种方面,提高两系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的关键是育成不育起点温度低、育性稳定的两系不育系,而获得生产用高质量不育系的关键是原原种和原种的繁殖。为此,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种业”)利用“自然低温环境胁迫单株选择”繁殖方法和“原原种长期冷藏或不断割茬再生”方法,保持原原种及原种的育性稳定性。公司还在不同生态型地区布局种子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在海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福建、江西、安徽、江苏等地区都建有稳定的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大大降低了种子生产的风险,使种子质量在同行业处于前列。2005~2008年度,农业部连续4年对该公司种子质量的抽检中均在合格以上。

    3、抓追溯。就是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全程的种植质量责任体系。安徽皖垦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垦种业”)从2009年开始建设种子质量追溯系统,对公司生产的所有品种,通过系统平台,使种子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等能通过电话查询、短信查询、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追根溯源到每一批次种子的所有详细资料,从而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程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的规范管理方式。

    (二)鼓励创新靠加大科研投入

    科技创新是种子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和潜力所在。近年来,很多种子企业都非常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的培育,通过加大投入,搭建高技术平台、建立合作研究机构,引进高水平人才等等,在推进企业创新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1、高起点建立技术平台。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种业”)建立植物基因工程技术平台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公司创业之初就一直非常重视科研育种,不断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对科研的投入每年都保持在收入的10%左右。公司已经系统建立了基因克隆和载体构建、玉米大规模遗传转化、转基因检测等植物基因工程技术平台,并加强与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合作。目前,公司的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已获得农业部的安全证书,为进一步商业化做好了准备。根据发展需求,公司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科研管理体系,促进常规育种与生物技术结合,鼓励创新,实现自主研发的重大突破,自育以及合作科研品种已经在经营活动中崭露头角。

    2.通过创新扩大自主知识产权品种份额。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每年按销售收入5%左右比例提取科技创新基金,近3年来,公司年均投入科研经费超过5000万元。科技创新基金主要用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对外交流、合作研究、成果聚合、成果奖励、成果转化、科研管理等。到目前为止,公司推广和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达到80%,科技贡献率达到75%。公司现有科研技术人员610人,在袁隆平院士的旗帜下,公司聚集了一支以杨远柱为首的国内优秀科研人才队伍,聘请了一批著名科学家作为科技顾问。此外,公司还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先后与中科院等12个生物技术和杂交水稻研究的优势科研单位开展科技合作。

    3、组建种业科学研究院。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合作共赢的机制,组建种业研究院,是加大种业创新的重要形式。浙江勿忘农种业有限公司2010年组建了浙江勿忘农种业科学研究院,除继续深化与部、省、市科研院所强强合作外,着重在瓜果蔬菜品种上开展自主研发,在萧山建立1300多亩试验研究基地;和以色列、日本、台湾地区及中国农科院合作,开展国内外瓜菜新品种的引进、筛选、吸收、消化工作。按照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省种子种苗工程项目和瓜菜种业交流平台建设等要求,勿忘农种业加强科研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组织开展新品种引种试种、示范展示和种子提纯繁育工作。

    (三)售后服务靠加强技术推广

    长期以来,多数种子企业重视种子的销售,但不太重视种子售后的服务工作;即使有售后服务,也大多停留在散发宣传资料等简单的水平上。近年来,很多种子企业逐渐认识到售后服务的重要性,加强售后服务技术队伍建设,注重提供种子的全程技术服务,取得了一些成效。

    1、组建专门服务队伍。很多种子公司都建立了专门的技术服务队伍,坚持服务跟着种子走。很多企业建立省、县、乡、村多级供种服务网络,有些还在县设销售门市部,乡(镇)建供种站,重点村建立供种点。各级供种网点,实行统一价格、统一包装、统一管理,以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使各种农作物新品种以最快的速度快捷地供应到广大农民群众手中,赢得了他们的认可。2006年,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总会(以下简称“国欣农研会”)购买了5部轿车,车上配备了手提电脑、投影设备,组成了5个专家下乡服务小分队,到12个植棉区域进行技术指导。3年来,专家下乡服务车行程12万多里、讲课1200多场,近13万多棉农接受辅导。为了使更多的棉农接受植棉技术,一是对会员实行持会员卡优先、优价20%的办法提供尖端新品种,免费赠送技术光盘、录像带和书刊等资料。二是利用规模优势,向会员供应地膜、农药、化肥和农机具等农用物资,让会员买上放心农资、优价农资。三是将虫情预测、市场预报等信息及时传递给会员。四是组织河间市周边500公里范围内的棉农到总会参观国欣科技示范园区。4年时间,共有6个省市近10万棉农到会、现场观摩棉花长势,确定来年的种植品种,并从中得到新的种植技术。

    2、做好示范点技术服务。很多种子公司将种子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活动与各种项目活动结合起来,在各类项目建立的各种示范点上积极做好种子的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河南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该公司科技示范园和21个乡镇新品种展示田以及300个村级新品种示范点,对农作物新品种进行示范;在搞好新品种展示的同时,每年组织全县22个乡(镇)主抓农业的副乡(镇)长、农技站长、种子站长和村技术带头人3000余人,到公司科技示范园进行小麦、玉米新品种观摩。通过示范,展示了新品种的丰产特性,通过在示范点的技术服务,展示了企业服务农民的形象,对推广新品种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3、拓展种业技术服务领域。为了取得农民的信任,提升种子企业的品牌和影响,有些种子企业不仅卖种子,还提供技术服务,更有些企业不仅推广品种相关技术,也传授产品经营知识。新疆华西种业有限公司在推广农作物新品种的同时,从品种选择、肥料选用、实用栽培技术、植保措施、订单农业等多种技术与措施上进行综合宣传;在新品种推广中,既向农民推广品种种植技术,也向农民传授产品经营的方法,受到农民欢迎。

    (四)维护合法权益靠法律武器

    打击扰乱种子市场秩序的侵权行为,不仅涉及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也是保护合法企业利益的重要方面。在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打假扶优的同时,很多种子企业组建打假队伍,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组建维权队伍。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越来越多的种子企业有了自己的维权队伍,有的还和其他企业,组建联合维权队伍,开展市场打假和维权活动。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农种业”)在侵权种子猖獗、市场监管难以全部到位的情况下,组建公司市场维权队伍,并与郑单958、浚单20的经营企业共同组建维权办,联合维权。三北种业2006年设立了市场维权部,在种子销售期间分赴各个销售区域,进行明察暗访,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不法经销商,既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又维护了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了用种农民利益。

    2、依法起诉制假售假者。种子企业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利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能力也越来越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种业”)2009年针对市场上大量制售公司授权保护品种—登海11号玉米杂交种的违法行为,公司法律部积极寻求当地政府支持和司法保护,依法对制假售假者提起诉讼。全年经司法部门查扣、灭活非法制售的登海11号688.5吨,案值355万元;司法受理侵权案件9起,涉及7家公司3个自然人。7起胜诉案件中,5起已结案共获赔71万元,另有1起案件尚在执行中,1起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另外2起案件经法院调解,公司已收到赔偿款。

    (五)保障经营质量安全靠管控体系

    种子企业经营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运行效率和综合经营效益。企业经营质量的最高要求就是要把企业的战略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存货及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质量和安全风险、道德风险控制在可知和可控及可承受的范围以内。种子企业或建立内控管理体系,或重视精良加工,或建立分散的制种基地,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质量。

    1、建立内控等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企业内控管理体系是一个企业良好运行的根本保障。部分企业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成功的尝试。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在种子行业内首家建立了种子业务前、中、后台分离制衡的管控模式,搭建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体系和规划/计划/预算管理体系。通过以上严格的授信管理,保障了中种集团的经营质量和经营安全。

    2、坚持精良的生产加工。种子的精良生产加工是保证种子质量的重要方面,必须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湖北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农科公司”)坚持精良生产加工。一是合理布局,规避风险。为了避免异常频繁的自然灾害,公司的制种基地实行“大分散、小集中”,避免生产上的大起大落。二是严格对制种商的选择和管理,防止人为掺杂作假,保证种子质量。在管理上严格按合同办事,建立制种农户档案,严格核查面积,每道工序实行达标验收、严格测产,严格实行运前检测。三是按计划落实面积,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公司对制种商收取一定金额的亲本费,防止计划落空;对制种农户不断培训,保证制种技术不断提高,进而保证产品产量。四是收购改造加工厂,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以上措施,使种子从亲本繁殖到田间播种始终控制在最好的质量范围之内,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杂种优势的应有增产潜能。

    3、适当分散制种基地。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安排制种基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同时,异常天气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使制种生产面临着成本高、风险大的压力。为了应对这种变化的形势,部分企业采取分散制种基地分散经营风险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采取分散制种基地的方式,以规避和防范生产风险;采用保证制种农户基本收益的方式,与生产基地、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制种基地相对稳定;公司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每个生产基地都派出技术人员常期驻点,以保证种子产量和质量。

   (六)引领种业发展靠精品战略

    一个种子企业,要想有竞争实力,除了有好的种子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营销策略,树立自己的品牌以外,还必须坚持走精品道路,打造精品企业,树立精品形象,并通过全程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形象宣传,使之为广大客户接受,得到社会的认可。

    1、注重品牌效应。目前,我国的种子市场的品牌效应日趋明显,有好的品牌就有好的业绩。荆州市农科贸开发总公司独家拥有的“荆农”、“荆抗”牌注册商标种子品牌,以其卓越的品种优势、高度的质量信誉和优质的全程服务,赢得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形成了日趋明显的品牌效应。“荆农”品牌的棉花、西甜瓜、优质水稻和大小麦种子,尽管其单位价格水平比其它品牌的同类种子高,但仍然十分俏销,目前已在湖北、河南、安徽、江西、湖南、江苏、浙江等省的一些种子市场上成为抢手的名牌精品种子。

    2、走精品道路。建立品牌只是成功的第一步,要想占领市场高地,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必须要走精品道路。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科种业”)对不同质量、不同商品性的种子进行了分级管理,对郑单958采用了普品、精品和单粒播3个档次,对粟玉2号、浚单22等品种也区分档次,还根据客户要求,对不同地区加工了富有地域特色的包装。2008年,公司又在国内种业界推出“单粒播”郑单958;2009年,公司的“单粒播”采用分级精加工、进口绿色包衣剂、严格保护市场、打击串货等系列措施,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为代理商寻找到高利润的附加产品。公司的“精品”系列所占市场份额逐年上升。

    们ang3、种子加工精品化。越来越多的种子企业注重种子加工质量,种子加工精品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河南天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存种业”)狠抓种子生产加工质量,将部分已达到国标的种子进行再加工,使得产品的纯度、净度、发芽率均超过国标,达到育种家的种子水平;包装使用精美的15㎏、10㎏小包装,图案鲜明、色泽艳丽;在价位上,精品种子能比普通包装种子高出25%左右,这样的种子一经推出,市场反应强烈,公司当年营业额提升一倍多。

    (七)种业发展靠“育繁推”一体化

    国外种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种子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必须由科研、生产、经营脱节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到2010年7月底,全国有持证种子经营企业中“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有103家,虽然数量还不多,还需大力发展,但已经有了起步。他们或走“育繁推”集团化的路子,或加强“育繁推”基地建设,或构建“育繁推”的技术服务队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深化“育繁推”集团化建设。联合各方面力量,走“育繁推”集团化的路子,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皖垦种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一是不断聚合品种研发队伍。2006年成立了“皖垦作物品种改良中心”;2010年成立“皖垦种业农科院”,开展作物品种“规模化育种”工作。聘请了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科院等资深专家为中心技术负责人,联合下属农场农科所,整合系统内已有的科技力量,建立了海南南繁基地,引导农垦育种工作向规模化、系统化方向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加工和装备水平。皖垦种业自有种子繁育田30万亩,建成规范化大型种子加工中心3处、中型种子加工中心10处。三是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和技术服务体系。公司建立相应作物事业部,充分挖掘农垦营销力量,实行统一专营品种的代理网点、市场零售价格、宣传配送、返利政策等一系列营销政策,实现了农垦种子产业由生产型向营销型企业的重大转变。

    2、加强“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建设。基地建设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的基础,没有好的基地,就没有一体化推进的基础。新疆金博种业中心每年都投入很大的精力不断考察、交流,推动新品种的选育和引种工作,而且不断深入种植户,研究棉花品种的需求发展,从而把握市场先机。金博种业成功引领了北疆地区抗病棉和抗虫棉的发展,给北疆棉花生产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突出效益,取得了双赢。金博种业除了自有2200余亩的育种科研基地外,还依托兵团农五师的40余万亩基地,确保了企业的产业化能力。

    3、建立市场营销和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市场营销,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和售后的推广服务工作是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荃银种业通过机制创新,将企业、农技推广部门、经销商结合在一起,以“企业搭台、政策引导、农技跟进、农民获益”的形式,建立起多方参与的市场营销体系和良种推广服务体系,实现“育繁推”一体化,开放性地融合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种子经销商和农户、乃至下游的稻米深加工企业,构建起从种植到加工、渠道到品牌、多方共赢的平台,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八)种子企业发展靠利益联结机制

    种子产业涉及的方面很多,种业的发展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建立一个基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做大做强中国种业非常重要。经过近些年的探索,比较成功的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有“公司+农场+农户”模式、“联繁联销”新模式和“公司+制种专业户”等模式。

    1、“公司+农场+农户”模式。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实行的是“公司+农场+农户”的联结模式,不断完善与农场、职工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大华种业与农场利益联结。大华种业确定预约繁种计划后,与各农场订立《预约生产合同》,同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各农场为大华种业的种子生产提供组织和技术服务,督促繁种户做好田间管理,安排好种子收割,保证种子质量,大华种业每年拿出利润的30%左右用于支付农场的技术服务费。二是大华种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大华种业与各农场订立《预约生产合同》后,具体的生产任务和质量保证措施由农场负责,各农户在农场的指导下生产。大华种业在种子收购时,在市场同质商品粮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给以加价。

    2、“联繁联销”新模式。天存种业为了迅速增加制种产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创立了“联繁联销”新模式。2005年建立联繁单位50多家,产种量突破4000万公斤;2006年建立联繁体单位100多家,产种量突破0.6亿公斤; 2008年产种量稳定在1.2亿公斤左右。该模式把周麦系列品种的市场占有率从6%一直拉到了21.6%,极大地加速了新品种的推广。资源共享使周麦系列产品链的市场网络发挥到了极致,各联繁单位的原有网络无疑成为天存种业壮大势力的舞台。公司通过提供繁材、控制包装物来收取应得的品种权费用,联繁体单位通过繁殖、加工销售来实现利润所得,达到了互惠共赢。

    3、“公司+制种专业户”模式。这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模式。成都市种子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种子公司”)积极探索和摸索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模式,公司以前建设基地的模式主要为“公司+农户”,但随着近年农村生产经营结构的调整、城乡统筹的推进和农村农业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农民单家独户制种的面积小、经济效益差、成片基地逐渐减小和萎缩。公司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在原有的“公司+农户”的模式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公司+制种专业户”、“公司+制种专合组织”、“公司自主生产”、“公司+制种专业生产公司”等新模式,促使基地向生产优势较强的区域稳定发展。

    (九)营销创新靠加快发展网络建设

    当前,在种子营销这个关键环节中,种业界相当一部分人的营销理念相当滞后,跟不上种业发展速度,缺乏科学有效的营销理论指导。近年来,不少种子企业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全面整合种子营销策略,在营销上作文章,重视营销创新工作,特别是在营销渠道下沉、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一些的经验。

    1、成立农民种粮专业合作社。通过建立合作社或实现种子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发挥各自优势,扩大种子经营渠道,加强种子营销是一个很好的经验。隆平高科通过整合种业、农资、农化、米业等相关产业,率先联合部分种粮大户发起成立湖南第一家农民种粮专业合作社,开展粮食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加工、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进行大分工、大协作,为粮食生产全过程提供专业化服务。隆平粮社成功的经验在各地基层合作社广泛推行,迈出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实质性的步伐。

    2、实施区域统一供种。在行政力量比较强,气候、土壤、品种、管理技术都比较一致的地方,推动统一供种是较好的加强种子营销的方式,能用较小的成本在较短的时间较大范围推广一个品种。新疆锦棉种业公司全面实施了全师统一供种工程,为全师9个团场提供棉花及其它作物种子,良种推广面积覆盖全师百万亩耕地,基本实现了全师统一供种。在做好统一供种工作的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力度,在建立一支高效市场营销的队伍基础上,成立3个非法人性质的下属分公司,在南北疆及甘肃河西走廊地区建立了规范的一县一乡(镇)营销店面176个。2010年,根据师内营销工作的需要,公司成立了奎屯锦棉种业农资经营有限公司,在全师9个团场建立了54个农资连锁店面,健全的营销网络为锦棉种业公司外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采取分片承包的经营办法。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分片承包是比较普遍的种子营销策略。四川嘉禾种子有限公司在经营上采取分片承包的办法,以川、黔、滇为重点,全面覆盖长江中上游地区,建立健全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同时保证了售后服务的落实,使嘉禾品种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逐渐提高。

    (十)企业发展靠发挥文化社会效应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文化的竞争,企业文化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如何构建种业企业文化,仍然是一个全新的话题。在调研活动中,只有一个企业在此做了些探索。

    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种子集团”)有独特的“五坚五不”企业文化。一是坚持不懈围绕一个中心:要真情实感、真才实学和真材实料地为农民、为客户服务。二是坚定不移立足两个基本点:要讲感情、干事情;要对自己有信心、对人家讲信用。三是坚贞不渝践行三项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提高“三力”(记忆、归纳、表达的能力);科学决策“三定方案”(宏观定向、中观定量、微观定价);适度宣传“三名主义”(力争名声在外、保证名副其实、争取名利双收)。四是坚韧不拔落实四大战略措施。全力培植“四品”(创新品种、打造品牌、培植品德、提升品位),冷静应对市场;着力推进“四场”(巧借官场、掌握商场、办好现场、开拓洋场),促进购销两旺;“四情四度”(友情讲广度、亲情讲深度、爱情讲纯度、事情讲高度)战略齐抓,创建企业文化;培养“四识”(基本常识、专业知识、超前意识、过人胆识)经理人。五是坚守不变遵循五大营销规则。区域代理、各获其利;统价销售、保证盈利;严打假冒、净化市场;严控串货、规范市场;零风险、零库存,确保经销商卖放心种赚安心钱、农民买放心种种安心田。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过度分散

    1、企业多、小、弱。据统计,我国现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销售的企业近8000家,但我国杂交水稻种子的年用种量不足2.5亿公斤,杂交玉米种子的年用种量不足8亿公斤,按批发价格计算总销售额约为120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两杂种子的销售量约为13万公斤,销售额约为150万元。如此销售量和销售额的企业无论如何也无法生存。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种业”)和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种业”)认为,我国具有资质的种子生产企业多,在科研生产经营低水平重复、市场混乱,影响了有创新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在科研投入上积极性。种子市场上存在大量企业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以未审定品种替代审定品种进行生产经营。他们以购买或自己研发审定的品种号作为合法外衣,包装其他种子进行销售,或者直接制作假包装进行生产经营。这些都已经严重制约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大中型企业的科研投入积极性和企业的发展壮大。

     2、承担风险太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风险。种子生产直接受到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产量和质量都难以像工业生产那样能有效控制。二是经营风险。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多而不大,竞争激烈,难于管理;同质化品种多,行业利润偏低,产业链上沿风险极大。三是质量风险。种子出现质量事故一般按减产损失理赔,其损失一般是售出种子价格的几十倍。四是政治风险。在农业生产中,不仅是因种子质量问题、甚至连气候、水、肥、栽培技术等因素造成的减产,往往也被农民或当地干部当成种子质量问题要求索赔。

    襄樊正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一个新品种的研发要经过数年的时间,投入大量的科研经费,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审定推广到出效益也要经过数年时间,这一点决定了种子产业投资时间长、回报慢。种子的生产和销售是在同一年进行,产品当年的表现决定下一年的销量增长或压缩,但生产计划却无法调整,必须按期完成,农民的制种款必须付清。第二年品种如果非常畅销也供应不足,一旦滞销,就会造成大量积压,给企业带来风险。

    3、研发能力不足。我国绝大部分的种子企业没有品种研发能力,许多中小企业所经营品种完全依靠购买新品种,以至于形成了“育种不如买种、搞科研的不如搞经营的”怪现象。中种集团提出,目前发达国家70%以上的新品种来源于种子企业,科研院所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发;而我国80%以上农作物新品种来自于科研院所,作为承担良种供应、良法推广市场主体的种子企业,普遍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导致对品种和市场的竞争过度,不利于良种良法的规模化推广,育种科技进步对产业的提升带动力发挥不足。

    河南农科种业指出,全国有400多家公共科研院所、5万多人从事种子研发,国家对新品种研发投入较少、且分散。多数企业研发投入仅占销售额的2%~3%,个别企业达到了8%~10%。研发效果差主要体现在自主创新不够,具体表现为:跟踪性研究多,原创性研究少;收集的资源多,创造的材料少;构建的基因多,商业化的少;模仿的品种多,突破性的少。这与研发投入低有关,与我国目前的农业科研体制有关,科研“市场化”的程度远远不够,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无法确立。近几年来,种业比较热的一个字眼,叫“类”,类郑单958大行其道,虽然眼前利益可见,但进一步扼杀了种业的创新,遗害无穷。

    丰乐种业提出,目前企业的科研经费投入基本上是企业的纯利润,得到国家或省级政府在科研经费用上的支持很少。一方面是企业在科研项目的争取上与科研单位比,往往处于弱势;另一方面更多的项目本身只有科研单位才能申报。企业的利润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对数年以后才有可能见效、也有可能是不产生效果的科研,投入不会太多。这也是目前种子企业绝大多数采用购买品种开发的重要原因。

    4、引进人才困难。种子产业是一个特殊产业,专业化程度比较高;但从事此业比较乏味,地位也比较低,收入也不算高。很多企业反映,种业引进合适的高精人才比较困难,目前的人才市场中,挑选到合适的专业技术人才较少,选择范围有限。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该公司现有人才队伍在学历、经验和年龄结构方面比较合理,但在知识结构、团队建设、价值观培养等方面明显欠缺,需要更新专业知识,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科研人才,建设一流团队。

    5、品种审定工作滞后。部分企业反映,我国的品种审定工作非常重要,但现实中有审定工作滞后的现象。江苏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近年来农作物育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例如杂交籼稻两系优质化、粳稻攻克了条纹叶枯病的难关等等,但品种同质化倾向比较严重,大品种、突出品种不多。目前直播和机插稻发展势头迅猛,但是直播和机插稻专用品种选育、审定工作滞后,亟须加强攻关和协调。

    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士种业”)指出,现行种子体制将科研育种与企业经营完全分开,公司在品种选育中处于从属地位。公司科研立项难,获得国家支持难,品种审定难,特别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国家支持的科研院所基本上实行的是近亲家族式育种及审定模式,造成了相互封闭、效率低下、审定靠攻关的不良现象。公司科研机构自成立以来,只通过了3个省审品种,国审品种只能靠购买。

     (二)发展环境欠佳

    种子企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部分种子企业认为,国家对种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有关法规不配套,“盗窃式育种、押宝式生产、掠夺式经营”现象比较普遍,中国种业发展环境不佳。

    1、制种基地生产秩序混乱。很多种子企业都反映,制种基地生产秩序混乱是当前种子产业发展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山东鑫秋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许多企业落实基地时采取的方式五花八门,以拉拢贿赂乡村干部、故意抬高价格、对农民乱许愿、随意放宽生产标准、不划或少划隔离区等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隔离区划分困难,部分农户漫天要价,补偿费逐年攀升。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从事无证生产;有的企业在种子收购季节,特别是在市场行情较为看好的情况下,以抬高种子收购价格为手段,以高价利诱群众,从而套购、抢购他人合同约定的生产基地的种子。

    铁岭郁青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指出,种子生产基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土地相对分散。土地承包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土地经营相对分散,给种子生产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劳力不足的农户,在母本去雄期更是“抽了东头地,漏了西头地”。二是基地农民质量意识差、科技素质低。在种子生产的各个关键环节上,他们往往不愿接受技术人员的指导,有的竟将制种技术措施擅自更改。

    据江西先农种业有限公司反映,近年由于农村劳力外流严重、农业投入不足,造成种子生产基地制种面积难以足额落实,良种供应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求,如2010年出现了早杂种子严重不足的问题。

    2、品种管理不规范。现阶段市场上一流品种的“假冒伪劣”以及“假冒而不伪劣”的现象比较严重。奥瑞金种业指出,最明显的有“郑单958”以及公司的“蠡玉16”等一线品种。这种现象一方面损害了企业利益,但更深层次的是损害了企业科研投入的热情。在近几年打假维权中,天存种业遇到以我品种冒充他品种案件较多,在品种鉴定上束手无策,迄今为止,小麦种子的基因图谱尚未建立,司法起诉后,法官无据可依,企业非常被动。

    丰乐种业指出,有的地区借品种良补、新品种示范、一村一品等活动搞品种重复推介和市场保持,每个品种收费1000~2000元不等,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植物检疫存在着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全国性经营许可证与省、市级的经营许可证是有区别的,但在实际经营中是没有什么区别。一个企业持省级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要想到另一个省开拓市场,只要其开发的品种在该省通过审定,在目标市场找一家具有资格的代理商就行了。

    3、种子市场管理弊端多。目前,种子管理存在职能重叠和管理上的错位、越位和缺位,弊端很多。伊犁金天元种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指出,一是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由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把种子管理职能分割给多家管理,不仅管理形不成合力,还造成职责模糊不清,好管的、有利的抢着管,不好管的互相踢皮球,往往导致管理脱节或者不到位甚至缺位。二是重复执法,种子生产、经营、销售档案,种子管理站要求购买一套填报,而工商管理部门也要求购买一套填报,这样就增加了种子企业的负担,影响办事效率,也不利于种子执法。

    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种业”)提出,现在的种子市场混乱,非法种子生产太猖獗,这是生产上没有控制好,再就是经营范围未控制好。一是地方保护、假冒伪劣多,未审先推;二是处罚讲人情,农业行政管理人员有利益关系,造成执法不公或不力,部分管理人员不作为;三是管理重形式,多头管理,如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四是经营范围界定没有按照《种子法》执行,造成全国和省级经营许可证没有区别了。

    辽宁海禾种业有限公司认为,种子市场放开以后,受到冲击最大的就是中小企业,原来的国有体制种子公司几乎全部解体,很多职工下岗单干,仍然从事的是种子零售行业,销售手段灵活,很快占据了市场的半壁江山。但是问题也很多,违规销售、假冒伪劣、套牌销售、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以海禾种业为例,近些年在销售过程当中多次发现品种被侵权,虽然举报到工商部门,但即使查实违法企业也很难得到处罚,受害企业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这种侵权现象还会持续发生,给正规经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4、国家有关政策待完善。国家的种子扶持政策还存在力度不大,不配套需要完善的问题。山西强盛种业有限公司认为,育种研究缺乏国家资金支持,影响了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品种的选育与创新需要大量的、长期的资金投入。目前,国家对科研单位的育种研究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力度较大,而对种子企业的育种研究创新缺乏资金扶持。企业的育种研究投入,靠企业自筹解决,投入不足,影响企业研发平台的建立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目前国外种子进入国内市场,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德农种业指出,根据有关种业上市公司(注册在北京以外地区)2008、2009年报披露,这些公司种业部分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目前,北京市种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为25%,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为15%。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不同区域税务部门对种子生产经营项目是否在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范围有不同的理解。

    辽宁联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民营企业大部分都存在资金困惑,而种子企业贷款尤为难。由于历史原因,种子企业在银行系统诚信度差,很多银行都不对种子企业贷款,企业只好到民间借贷,无形中增加了更多成本。很多企业资金链一旦断了,也就从此垮掉了。国外企业往往资金雄厚、抗风险能力强。作为白手起家的种子企业,国家种子专项资金几乎拿不到,国家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往往说说而已,公司做了十几年种子,专项资金一次也没有享受到。

    (三)管理力度不强

    目前,我国种业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队伍力量不强、部分企业自律较差、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问题,导致种业竞争力不够、假冒伪劣屡禁不止,农民用种缺乏安全感。

    1、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现有的国有种业企业大都是从原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或者目前仍属于事业性质的单位。这些单位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影响了企业经营效率。河南农科种业反映,目前公司的股份全部为国有法人股,股东内部有很多同行业企业,存在明显的同业竞争,这些竞争使河南农业科研的优质资源不能得到很好的整合。公司成立10年,积累尚显不足,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管理团队面对公司的迅速发展,在管理手段的运用上功力稍显不足,如稳住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机制尚未形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等问题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困扰。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种业”)认为,我国种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的公司较少,还没有一家种子企业或科研院所具备与国外公司抗衡的能力,在全球化浪潮的经济形势下,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外种业公司进入的严峻威胁和强大冲击。未来如果不能在技术创新、品种研发、市场网络布局和加强技术服务等方面有所突破,将面临被国外先进种业公司挤压出局的风险。

    2、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在企业发展初期,由于规模较小,对管理者素质要求不高,随着企业发展壮大、竞争加剧,管理者的管理素质和管理能力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管理者素质有待大幅度提高。天涯种业认为,该公司的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有待提高。一是财务费用控制不够。年初企业费用预算方案粗放,年中没有检查监督,年末缺少总结分析企业费用开支可控性不强。二是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增多,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利润率。三是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尚欠合理。员工待遇提升空间有限,从长远看不利员工队伍的稳定。员工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一般人员富余,效率不高,关键重要岗位骨干力量不足。科研、生产、营销及管理等方面缺乏细致的目标管理和激励方案,普遍存在制度不全、职责不明、奖惩不分的情况。

    3、发展战略缺乏研究。中国种业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缺乏中长期规划和战略思想。大丰种业指出,中国种业要做大做强、形成与跨国种子公司抗衡的能力,就必须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建立和完善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此保障种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国欣农研会建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重视对所在行业的市场分析和未来经济走势对该行业影响的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发展战略,用以指导自己的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中长期战略目标的研究,现有的战略目标不明晰,陷入“无战略经营”,往往只注重短期利益。如,品种投放市场缺乏前瞻性,哪个品种投放哪个市场,品种的寿命要多长,经常因为短期行为而形成自己的品种被自己的品种打败、而后续品种跟不上、或跟上来的品种还不如前者。再如,随意向市场投放企业的非主流产品,本来投放到特定客户的大包装、散装种子,却过多过快广泛流入市场,极不利于自身品牌的维护。

    三、政策建议

    (一)法规修改方面

    1、《种子法》等应及时予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 2000年12月1日施行的,随着种业市场的快速变化,有些条款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当今种业市场的发展了。内蒙古大民种业有限公司、四川农大高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建议,对《种子法》应及时予以修订。如对种子经营方面应提高其准入门槛,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方可从业,具体资质包括专业素质、资金实力以及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相关条款,如明确基层执法主体单位、明确规定“禁止在他人种子生产基地套购种子”等。

    部分种子公司还提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2004年3月26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物价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的监测,实行限定批零环节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零售环节最高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实行种子限价管理对于稳定种子市场价格大有裨益,但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一是抑制品种创新;二是降低种子质量;三是影响产业化进程;四是束缚种子市场的全面放开,应及时予以修订。

    2、《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应尽快制定。隆平高科认为,种业是中国农业所面临国际威胁的重点领域,国家对农业科研机构的大量的投入必须首先服务于国家。对国内科研院所和国外种业公司的合作要纳入国家安全管理范围进行审查管理。同时,建议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人大立法,尽快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规制度和技术体系。

    (二)政府支持方面

    1、提高对种业的扶持力度。河南农科种业、大丰种业、广东省金稻种业公司等企业提出:政府要扶持大型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发挥规模效应;放活中小企业发展,使其在种子产业中的某一环节做强,由市场因素促成几个企业合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发挥集群效应。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实行强强联合:科研与企业联合,企业之间联合,甚至行业之间联合。建议政府政策扶持加大力度,扶优扶强,尽快培育15~20个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种业企业。

    部分公司还建议:禁止外商投资我国种业,为尚属起步阶段的国内种业设置保护屏障。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加,粮食及其种子必须立足于自给自足。前几年,外资控制中国大豆及油脂产业,教训深刻。居安思危,种业特别是水稻种业一旦受制于人,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国应慎重谋划,加强对外资进入种业特别是水稻种业的审批和监管,收紧外资进入种子领域的政策。将现行“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开发生产”要求中方控股的政策,调整为必须由中方一家公司占到控股地位;防止名义上中方控股,实际上中方两三家公司占51%,外方还是控股。对有外资背景的种业公司不再提供税收、贴息、投资补助、项目等政策方面的支持,并限制其业务区域和经营范围,促使其逐步退出中国种业领域。

    2、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种子是生物技术等诸多高新技术的凝聚体,种子企业又是种子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为了推动企业尽快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惠民农科公司、河南农科种业建议:一是以种子企业为依托,按照“政府支持、企业匹配”的筹资模式,重点建设一批生物育种研发中心;二是选择若干家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在项目、资金安排、鼓励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三是在安排生物育种产业专项时,企业占一半以上。他们认为,创新种质资源和育种方法研究是育种基础性研究,也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国家和各省财政应设立种子资源创新专项基金。农业科研单位要坚持自主创新为主、引进为辅的方针,着力创新或引进种质资源。

    德农种业建议:目前我国商业育种资源相对集中在国有科研单位,种子企业主要依靠从科研单位取得育成品种进行开发,产业发展主体与产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不统一,势必造成企业缺乏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基础研究政府办、应用研究企业办,已成为当今世界农业科研发展的主流。国家要加快推进科研单位基础研究与商业育种研究的分开;推动存量科研资源的市场化,加快科研资源向企业的流动和科技成果向企业的转移;政府需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强化市场机制在配置商业育种资源中的作用,逐步改革现行科研投资体制,重点投资基础研究。

    3、将国家投资研究成果收归国有。四川中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科技公司”)、丰乐种业、中江种业建议:国家投资在种子应用类研究项目向社会公布,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项目资源的分配取得不仅与成果挂钩,还应与成果的使用和推广面积、社会效益挂钩,国家投资研究成果应收归国有(不能变成个别单位或个人资产),公开招标拍卖。这必然会改善和促进国家在农业科研上的有效投资发挥更大效益。如国内种子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在生物技术领域难以与国外公司竞争,可采取社会公开有偿使用方式。国家要加大对种业科技研发的投入,着重加大对公益性基础研究的投入,并要建立公益性基础研究成果为民族种业所用的机制。

    4、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奥瑞金种业、荃银种业、东亚种业等提出:加强政府作为市场监管主体的作用,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农业、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涉种无小案”的立案治理意识,逐步推进“种业侵权零立案”制度,强力打击“假冒”、“套牌”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种业市场良性发展;同时也保护企业不断加强科研投入的热情。建议在国际上通过申报专利将杂交水稻技术保护起来。

    5、规范品种审定制度。山西金鼎生物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议:一是改革和完善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制度,修改国家品种区域试验管理办法。大幅度增加区试体系建设和运行投入,显著增加区试站点,改善区试站点软硬件条件,加强品种区试过程的管理。同生态区引种试验应出台统一办法、简化试验程序、缩短试验年限,这样更有利于具有潜力的新品种尽早进入市场、发挥效益、提高新品种的利用率。二是规范转基因品种审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种子市场准入,严格品种区试审定标准和程序,坚决退出一批不适宜生产的品种。

    6、创建种业科研新模式。湖北种子集团、国欣农研会提出:大专院校是种业研发的上游,科研院所是中游,种业研发与推广是下游。种子行业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的根源在于产学研脱节这一体制性障碍。建议政府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和引导措施,推进农业科研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实质性、有产权关系的产学研结合,培植和壮大种业科技创新与市场开拓能力,实现科研与市场的直接对接。

    在商业化育种方面,登海种业希望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企业申报、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鼓励企业承担建立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中心,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经费对企业进行扶持,尤其是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率占有大、用户认可度高的大中型种子企业倾斜。建议农业部可以要求凡农业部下达的农业新品种选育培育推广项目必须有合格种业企业配套参加,否则不予立项。这样就可以建立科研院所和企业结合的新品种选育开发、成果和推广相结合的模式。

    (三)相关优惠方面

    1、扶持企业办基地。成都种子公司、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建议:在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上,政府应加大投入,对规模大、适合制种的区域由政府和企业及制种基地3方一起进行基础实施改造。在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中,政府应对大企业实施大规摸的“土地流转”作为制种基地,给予企业和农户联动的环节及项目支持。为了降低制种基地因气候原因造成巨大损失的风险,政府应将制种基地纳入农村灾害性保险的补贴范围,由制种企业和农户进行投保,国家给予大部分补贴。提高种子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政府对种子销售价格不采取干预措施,以利提高农民的制种收入、稳定制种基地。对亲本原原种、原种、大田用种的基地由国家进行补贴,提高亲本种子供应量、保证种子质量,从而达到保障一代种子生产的质量和数量。

    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地处河北承德,在东北优质玉米基地和黄淮海优质小麦基地的过渡带上,虽未在优质玉米基地区域内,但多年来从事玉米种子生产与经营,为东华北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提供了大量的优质玉米种子,却享受不到优质玉米基地的项目支持,恳请在其它可倾斜的项目上给予支持为盼。

    2、加大和规范良种补贴。荃银种业、国欣农研会提出:国家良种补贴政策有待完善。目前良种补贴的品种良莠不齐,良种补贴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种植良种的有补贴,生产良种的企业却没有补贴。建议加大良种补贴额度,规范补贴操作方法,同时简化操作方式,变间接补贴棉农为直接补贴。建议采取:每年主管部门按照已有优良品种标准负责颁布名录,制定和设立入围种子企业的准入门槛,依此确定主管部门资金结算对象。向农户直接发放棉花良种购置代金券,农户持代金券向入围种子企业选择购买自己喜欢的棉种。入围种子企业凭借从农户那里得到的代金券与政府有关部门结算。这样做,农户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力,简化了政府在良种推广方面的行政职能和操作办法,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政府对良种补贴的监管能力。

    3、免征种企所得税。金博士种业、成都种子公司、东亚种业建议:国家对种子企业的税收政策应进行修改,特别是对种子产业应重新进行定类(据了解,国家工商局没有对种子行业进行专门划类,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减免的范围只有种植业类而无种子行业类)。他们提出,现种业企业的所得税为盈利的25%。《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种子生产应归类于农业项目,建议农业部协调相关部门免征种业企业所得税,以扶持种业企业发展。虽然国家出台了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但各地税务部门理解的不一样,出现了一些省市不落实税收政策的情况,例如甘肃省这种情况就较多。建议农业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或说明,明确哪些种子企业可以减免税。

    4、设立种子风险资金。大丰种业、天涯种业建议:尽快开办种子企业和农户的政策性种子保险。对种业保费实行财政补贴,国家和各省级财政对参保的种业生产经营单位或农民个人给予50%的保费补贴,各地区根据实际,相应增加保费补贴;将种业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财政对其经营管理费用的开支,按经营政策性种业保险的保费收入的5%~10%给予补贴;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依托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农户集中参保。建议加快建设种子行业风险的防范控制机制。建立种业灾害风险基金,财政按照上年农业增加值的1%~3%,预提农业灾害风险基金,其中5%~10%作为种业灾害风险基金;政府出资建立种子储备基金制度,委托种子产业化龙头重点企业管理,以年总需量的2%~4%作为备荒种子的储备量,以满足灾年需要;建立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调节基金,稳定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价格。

    中正科技公司建议:金融扶持政策对种子应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定。资金是所有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以种子和粮食为例,种子远不如粮食,粮食企业收贮资金是国家通过政策性银行给的指令性优惠贷款并贴息,而种子企业常常被银行列为高风险行业被拒之门外。国家应该在种子上对部分确有能力和发展目标而又确实缺少资金的种企开放知识产权评估贷款等,有风险由企业和国家共同承担。

    (四)协会作用方面

    1、在打假维权、加强管理上配合。湖南洞庭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荃银种业、湖南金健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种业行业普遍自律能力差、竞争无序,建议除了要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和政策配套外,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作用十分必要。协会在打假维权方面进行配合,情况充分核实后进行内部通报;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协会应建议发证部门给予处罚。加强对种子出口企业的管理,强化种子协会对各相关出口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种子企业设立黑名单制,直至撤销出口许可权。

    2、发挥自律和促进的作用。富尔农艺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建议:种子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在自律和促进方面的作用,在企业组织和行业管理上,推动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培育有核心竞争能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他们提出,和国外品种相比,国内品种市场销售价格偏低,大部分企业只是在低效益下维持,协会应加强调研和交流,组织企业进行研讨,适当提高国内品种的销售价格。发挥协会协调职能,为种业企业的贷款、融资、农业保险提供便捷途径。

    3、组建国内种业骨干企业战略联盟。荃银种业、中一种业建议:中国种子协会在全国评定以水稻、玉米为主业的骨干企业各10家,组建国内种业骨干企业战略联盟,加强信息沟通和战略协同,承担起国家种子储备和救灾任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用种计划,促进民族种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合作交流方面

    1、关注支持企业“走出去”。湖北种子集团、中一种业认为,正因为企业“走出去”目前多为自发状态,企业在国外的发展急需要政府的关注、支持和配合。首先,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比如种子的出入关、材料的跨国应用、出口配额和关税的调节等等,而且这种有利政策最好是双边的。其次,要以一个“嫁姑娘”的姿态引导和扶持企业“走出去”,要主动帮企业找一个好“婆家”,还要善于发挥政府作用,合理讨要“彩礼”,为企业在国外的发展提供信息、搭建平台、铺垫基石。建议免征种子出口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出口关税、出境商检费等税费,增加骨干种子出口配额,加强边贸管理,保护正规出口企业,阻止边贸与非正规渠道出口。可由协会组织联系国外玉米需求较大国家相关的种业协会,组织国内外企业的交流座谈、参观考察,为种业走出国门铺设道路。

    2、扩大育种技术的国际合作。中种集团、中正科技公司建议:引导扩大我国在种质资源和先进育种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加快我国自主育种技术和品种创新。解决中国种业走出去的问题,目前的主要优势在杂交水稻上,但在这一点上国家的限制过多。对常规技术和一般资源要放(交流),要鼓励中国种业企业大胆快速地走出去,输出这类常规技术,快速在当地建立合作平台。我们现在利用技术优势与他们合作,不仅可把他们纳入我们的体系、增加我们的收入,而且可降低他们发展的动力和压力,而我们则可集中力量发展核心技术,这更能够相对较长时间保持我们的优势,于国家和企业更加有利。

    3、将甜玉米归在蔬菜类。农友种苗(中国)有限公司反映,目前台湾总公司已有多个甜玉米优良品种适合在大陆推广种植,但因大陆现在仍将甜玉米列为主要农作物,因此公司无法引进经营甜玉米种子。甜玉米在国外一般是归在蔬菜类,在大陆,甜玉米实际上也是用于鲜食,属蔬菜用品种,因此建议将甜玉米归在蔬菜类。